中关村融信金融信息化产业联盟
  • 首页
  • 关于联盟
    • 联盟简介
    • 联盟领导
    • 联盟成员
    • 联盟服务
  • 联盟动态
    • 联盟动态
    • 产业新闻
    • 重大活动
  • 融信生态
  • 联系我们
  • 投贷平台
外汇局取消11项外汇管理证明材料 关闭 返回上一级  
联盟动态 > 产业新闻 > 外汇局取消11项外汇管理证明材料

外汇局取消11项外汇管理证明材料
+ 查看更多

发布日期:2020-01-08 14:58
 2020年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取消11项证明材料,涉及结售汇、境外投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外保内贷等业务,简化办事流程。《通知》将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具体来看,被取消的11项证明材料分别为总行及上级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总行(或总社)获准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备案通知书(复印件)、非金融企业(或集团公司)法人或者下属财务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对申请前两年外汇管理合规情况的证明、获准经营个人本外兑换特许业务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特许机构总部所在地外汇分局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无异议函、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营外汇保险业务批准文件(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成员公司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资格登记表》、货物贸易分类结果证明材料、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原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债务人提供的外保内贷履约项下外债登记证明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分享到:
上一篇央行部署七大重点工作 保持稳健货币政策灵活适度
下一篇工信部批准32项通信行业标准 近一半为与5G相关标准
下一篇工信部批准32项通信行业标准 近一半为与5G相关标准
阅读更多文章
  • 深圳市市委书记孟凡利与紫光集团李滨一行...
    发布日期:2023-03-28
  • 会员风采丨芯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3-20
  • 关于开展会员单位宣传资料征集的函
    发布日期:2023-03-14
  • 成立一周年,广桥富海2022年年会在珠...
    发布日期:2023-03-13
  • MWC 2023 | 紫光展锐获GTI...
    发布日期:2023-03-13
版权所有 2013-2022 中关村融信金融信息化产业联盟
京ICP备19039840号-2